奶龙水利大学文件
奶水大学〔2026〕87号
关于印发《奶龙水利大学学生宿舍养龙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养龙行为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住宿环境,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经研究同意,现将《奶龙水利大学学生宿舍养龙管理规定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奶龙水利大学学生宿舍养龙管理规定(试行)
奶龙水利大学学生宿舍养龙管理规定(试行)
第一条 凡在我校学生宿舍饲养奶龙的,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十日内,到学生工作处办理《校园奶龙饲养登记证》。未办理登记的,一律视为违规养龙。
第二条 每间宿舍饲养奶龙原则上不超过1只(含)。龙池容积不得超过0.2立方米,严禁在阳台、走廊等公共区域违规扩建龙池。
第三条 遛龙时间为每日7:00—8:00、17:30—19:00。遛龙应当牵好龙绳,主动避让行人,禁止在图书馆、食堂操作间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遛龙。
第四条 奶龙叫声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与休息。每日21:30后应当采取有效降噪措施(建议及时投喂夜宵)。
第五条 严禁将奶龙放生或弃养,严禁私自将奶龙放入校园景观池、喷泉池及其他水域。
第六条 因奶龙走失、越栏等造成校园秩序混乱或财产损失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,并责令其参加龙池维护志愿服务不少于20小时。
第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奶龙水利大学
2026年10月12日
奶龙水利大学学生工作处
(信息来源:学生工作处 编辑:龙管办 审核:奶宣)